【導讀】: 第一類是擁有加拿大教育背景的國際學生,包括:在加完成兩年或以上的高等教育并獲得
第一類是擁有加拿大教育背景的國際學生,包括:在加完成兩年或以上的高等教育并獲得文憑或學位;申請移民前的24個月里擁有12個月連續(xù)的加拿大工作經驗; 所工作的職業(yè)必須符合加拿大國家職業(yè)大典(NOC)所列出的 0、A 或B類;語言測試達到中等水平。
第二類為在加拿大境內持有臨時工作簽證的人士,包括對這類人士的學歷沒有具體的要求;需要在申請前的36個月內,擁有24個月的工作經驗;語言測試達到基礎水平;申請人必須是合法進入加拿大,并合法在加拿大工作過。
如果申請移民期間申請人在加拿大境內,則申請人必須持有效的臨時居住簽證(如:學生簽證、工作簽證、訪客簽證 )。
申請人的工作經驗要求:
對于國際留學生申請人,移民部要求在申請前的24個月內,有連續(xù)12個月的合法工作經驗(每周工作37.5個小時)或者相當于全日制工作時間的連續(xù)兩年的兼職工作。最為重要的是,只要從事的工作屬于 0、A、B 類別,經驗類別移民允許申請人在12個月內從事同一種或者一種以上的職業(yè)。
不過,自雇的工作,或者不持有工作簽證(On Campus 在校工作及 Off Campus 校外工作)所積累的工作經驗不被經驗類別移民所接受。
其次,對于持臨時工作簽證的申請人,移民部要求在申請前的36個月內,有連續(xù)24個月的合法工作經驗(每周工作37.5個小時)或者相當于全日制工作時間的連續(xù)兩年的兼職工作。
對國際留學生的要求:
移民部接受在加拿大公立或者私立的大專、大學院校完成兩年以上的全日制高等教育,并獲得文憑或者學位(包括證書)的學歷。全日制教育是指每周在課堂上課或做與課程相關的實習平均達到15小時。此兩年的教育過程,申請人必須是身在加拿大完成才能算。
如在公立、私立的大專學院獲得兩年的文憑;或者研究生院通過兩年的高等教育獲得碩士學位;或者申請人曾在海外接受過一段時間的高等教育,然后把學分轉到加拿大后,并實際在加就讀兩年或者以上的時間,并獲得加拿大的文憑或學位、證書。
對于QUEBEC 省的要求:
國際學生申請人的教育或文憑是否在魁北克省大學所獲得,不影響他的申請。如果申請人的工作經驗在魁北克省獲得,但是現居住在魁北克省以外,也可以沿用經驗類別的申請。但是如果申請人在魁北克以外的省份工作過,但目前居住在魁北克境內,則他就必須沿用魁北克省的移民類別的申請(Quebec Selection Criteria)。
注意: 第一若聯邦技術移民已經被加拿大移民部處理,便不能申請經驗類別移民另一種是指那些接受加拿大政府機構(如:加拿大國際教育基金會CFCIE)的資助在加拿大做訪問學者的人。因為根據加拿大與留學生所在國簽署的協議,他們在畢業(yè)后一定要回到自己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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