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根據(jù)聯(lián)邦移民部16日公布的方案,未因C-38法案生效而作廢的移民案,申請人可在60天內填寫新表格,并在交件后180天內得到處理結果。
據(jù)加拿大家園網的報道,根據(jù)聯(lián)邦移民部16日公布的方案,未因C-38法案生效而作廢的移民案,申請人可在60天內填寫新表格,并在交件后180天內得到處理結果。
聯(lián)邦移民部16日針對未因C-38法案生效而作廢的申請案,提出審理計畫和時間表,要求這些申請人在60天內填寫新表格(new forms),只要沒有其他特殊狀況,移民部會在收件后180天內審理完成。
狀告移民部官司的提告人現(xiàn)已增至1200多人,其中2008年2月27日前送件,今年3月29日前尚未審理完成者約1100人,移民部堅稱,這些申請人的案件仍將因為C-38法案正式生效而作廢。
但參與訴訟者中,有165人的案件不會被作廢,其中35人雖為舊案(Pre-C50),但已審理完成,另有110人為2008年2月28日以后送件,但受「第一號部長指示」(MI1)影響的申請人。
代表部分申請人提起訴訟的律師李希(Tim Leahy)表示,移民部所提方案比他預期的更加慷慨,他原本建議九個月到一年時間審理??赡苁菭可娴陌讣欢啵泼癫坎艜憩F(xiàn)出少見的仁慈。
由于移民部拒絕承認今年2月雙方所達成協(xié)議、讓其他1100名原告適用法庭有利裁決,李希在上月底向聯(lián)邦法庭提出動議,要求法官強制移民部履行協(xié)議。
李希強調,他不同意移民部所謂相關積案隨著C-38生效而作廢的說法,就算案件已作廢,但協(xié)議仍然可執(zhí)行,他相信聯(lián)邦法官會認同他的觀點。
當被問到就算未來法官核準動議,但移民部又借口申請案早已作廢,因此「無案可審」,豈不又白忙一場?李希指出,從6月29日官司勝訴起算,至少90天內移民部不會有作廢積案動作,目前已有多位律師準備向法庭申請禁制令,以及包括集體訴訟在內其他法律行動。
李希表示,只要法庭在90天內核準律師所提的禁制令,所有申請人的案件就不會被作廢;雖然他不是集體訴訟專家,但他預估法庭應會核準集體訴訟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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