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為了吸引更多的留學生,澳大利亞政府根據(jù)《Knight復審報告》宣布了留學生簽證政策調(diào)整出臺的《草案》。
澳大利亞政府出臺的一系列新政,已于2011年11月5日開始正式實施。新政的主要內(nèi)容為:
減少擔保金要求
減少高風險評估等級如3級和4級國家的學生在經(jīng)濟擔保金方面的要求。將來自風險評估等級4級國家的申請者擔保金要求從原來的36個月減少到24個月,如該資金證明為現(xiàn)金存款,則將存期要求從6個月減少至3個月(擔保金減少約36000澳幣);將3級國家擔保金要求從原來的24個月減少到18個月(擔保金減少約18000澳幣)。
寄宿家庭的預付費可計入擔保金內(nèi)
從2011年4月2日起,開始實行的政策中只有寄宿學校的預付費可以計入擔保金,也就是擔保金中無須重復計算這部分費用。2011年11月5日之后遞交的申請人,如果是非私人性質(zhì)的寄宿家庭,只要出具住宿合同或收費收據(jù),并需要明確標注出預交費用的金額,則可以把這部分預付費也計入擔保金中。
真實的臨時入境者
赴澳的國際學生必須是“真實的臨時入境者”。簽證申請者必須滿足澳大利亞移民局所規(guī)定的符合真正暫時性在澳留學的要求,這一要求將結(jié)合現(xiàn)行的簽證規(guī)定,以確保學生簽證的持有人是真正的學生。2011年11月5日開始,出臺真實的臨時入境者的具體評估細節(jié),評估因素將涉及以下內(nèi)容:申請者原籍國的國情;申請者在澳大利亞期間潛在情況;申請者的移民歷史;申請者即將入讀的課程對申請者未來的價值等。
簽證預評估政策調(diào)整
對來自評估等級3級和4級國家的學生,學校不必等澳大利亞移民局簽發(fā)的簽證預評估,即可先行發(fā)放學生的入學確認書:即從2011年11月5日起,對于在澳洲境外,評估等級為3級和4級的簽證申請者,在遞交簽證時必須提供入學確認書的電子注冊版本作為簽證材料的一部分。澳洲院校將不會在收到預簽信后出具電子注冊確認書給學生。2011年11月5日前,遞交簽證預評估的學生,若簽證材料中包含入學確認書,那么新政后的評審過程中,將不會再收到預簽信。若簽證材料中未包含入學確認書,那么簽證還是根據(jù)舊政策評審,學生將會收到預簽信。
研究型高等學位課程
2011年11月5日,針對研究型高等學位課程率先推出所有學習這種課程的學生都可獲得長達半年的簽證延期,便于論文互動評分。后續(xù)還會陸續(xù)推出對研究型高等學位課程簽證推出簡化簽證審理辦法,畢業(yè)后可申請3-4年的工作簽證以及學習期間獲得無限制的工作權(quán)利等系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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