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為體現(xiàn)黨和國家對在外自費留學人員的關心,鼓勵和吸納海外優(yōu)秀自費留學人員回國服務,經教育部批準,2012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將試點面向在外自費留學人員進行選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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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各級中國學聯(lián)、旅意中國留學生:
為體現(xiàn)黨和國家對在外自費留學人員的關心,鼓勵和吸納海外優(yōu)秀自費留學人員回國服務,經教育部批準,2012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將試點面向在外自費留學人員進行選拔?,F(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1.2012年在包括美國、意大利等29個國家試點實施。
2.不設定國別選派計劃。
二、選派類別
選派類別為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
三、資助內容
國家留學基金委資助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規(guī)定期間的獎學金生活費,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意大利資助標準為每月1000歐元)。
對人文及應用社會科學專業(yè)和國家急需學科、專業(yè)攻讀博士學位人員,可提供學費資助。具體按照《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學費資助辦法(試行)》執(zhí)行。
四、申請條件
申請人應為國外高校或科研機構正式注冊的自費留學應屆碩士畢業(yè)生、攻讀博士學位第一年的學生。申請時,應屆碩士畢業(yè)生應已獲得攻讀博士學位入學通知書(邀請信)、免學費證明或獲得學費資助證明;攻讀博士學位第一年的學生須出具就讀院校注冊證明、免學費或獲得學費資助證明。
其他申請條件詳見《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選派辦法(2012年)》,見國家留學基金委網頁www.csc.edu.cn 。
五、選拔辦法
采取“個人申請、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審核推薦、國內專家評審、擇優(yōu)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
1.申請受理
2012年申請受理時間為3月1日—3月20日。申請人應于此間登陸“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并按要求將申請材料掃描上傳至信息平臺,同時須向教育處提交一份書面材料。詳見國家留學基金委網頁www.csc.edu.cn“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專欄”。
教育處接受咨詢和受理申請并負責審查申請人資格、審核申請材料以及向留學基金委推薦人選。
2.評審及錄取
國家留學基金委負責組織專家評審,評審工作按照“平等競爭、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進行,國內、外申請人的材料將一并交由專家評審。對申請學費資助人員將另行在國內組織面試。
錄取結果將于2012年5月在國家留學基金委網站公布,錄取通知將及時發(fā)放至教育處。
六、派出及管理
1.被錄取的留學人員須回國辦理有關手續(xù),包括:簽訂并公證《資助出國留學協(xié)議書》、交存保證金,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或教育部出國人員上海集訓部、廣州留學人員服務管理中心)辦理簽證(如有需要)、訂購出國機票、領取《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報到證明》等派出手續(xù)。
2.留學人員回國辦理上述各項手續(xù)的國際旅費由本人自理,自國內赴留學目的國的國際旅費由國家留學基金委負擔,機票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或教育部出國人員上海集訓部、廣州留學人員服務管理中心)在辦理派出手續(xù)時購買。
3.留學人員憑《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資格證書》、《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報到證明》到駐外使館教育處報到后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
中國駐意大利大使館教育處
201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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